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20〕55 号)要求,现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更大力度的优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三、组织领导
办公室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和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四、抽查范围
宜昌市域内人防在建工程、人防竣工工程、人防警报设施、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城区初级中学。
五、抽查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
六、抽查事项比例、频次
(一)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为2次/年,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对象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二)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为2次/年,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对象为在建人防工程及兼顾人防要求项目的单位(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三)对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为2次/年,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对象为人防警报设施设点单位(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四)对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为2次/年,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对象为城区初级中学(非市场主体)。
七、工作要求
(一)及时更新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及人事变动情况,对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调整。
(二)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
(三)严密组织实施双随机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遵守工作纪律,依法执政、廉洁执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人防官方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整改落实。
(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对检查内容相近、检查方式相同的检查计划进行整合。
(五)做好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认真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思路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