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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日期:2019-11-28 15:39来源: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魏岗阅读量: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申请部门:宜昌市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申请部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