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防办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
宜昌市人防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截止时间12月22日)和12月19日(截止时间12月26日)从执法名录库抽取4名执法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了宜昌信合置业有限公司、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服务对象,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对宜昌信合置业有限公司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检查
(一)对建设单位检查情况
1、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手续;
2、工程项目审批手续采用容缺预审制度;
3、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按照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
5、无干扰监理正常工作、肢解发包行为;
6、没有发生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人防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
7、收集了建设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了项目档案;
8、该项目正在施工中,暂未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对施工单位检查情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有合法合同;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4、严格按照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5、按规定定置了人防工程专用设备;
6、及时整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做到了真实、完整;
7、按照规定进行了安全检测;
8、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检查情况(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所承担的任务与资质相符;按规定签订了监理合同,监理人员持有监理证书。
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落实了责任制。
3、制定了监理细则,能按照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4、现场采取旁站、巡视等形式进行监理。
5、无非法制定材料和设备厂家、供应商。
6、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对分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签字。
7、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等档案齐全、真实。
二、对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人防易地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管理检查
(一)对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人防易地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
1、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
2、办理了人防易地建设证明书;
3、足额依法缴纳了人防易地建设费。
(二)对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管理检查情况:
本办已于2017年7月4日抽取了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并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人防工程落实了岗位责任;
2、对人防工程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3、建立了维护保养档案;
4、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
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