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七十年 礼赞新中国】人民防空成长史(一)
让我们沿着历史脉络一同探寻中国人防的时代记忆。
回顾新中国人民防空的成长史,可以看出,这项事业的建设发展,与国家工作重心、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防安全环境、国防建设战略指导、军事战略方针、战争形态演进、空袭变化及自身建设深化拓展紧密关联,相辅相成。
一、在战火燃烧中诞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从此被彻底打倒推翻,历尽磨难和战乱的中华民族从此巍然屹立于世界东方。

领导和组织这场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从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局部执政的党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国家、新社会的伟大重任,党的历史也揭开新的篇章,开启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百废待兴,百端待举,面临多种困难和考验,党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和推进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展开了极其繁重、卓有成效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的前后,溃逃到台湾的国民党不甘心失败,疯狂叫嚣反攻大陆,对我一些沿海地区实施临空轰炸和炮击袭扰,中央决定这些地区的省市组织和动员群众开展防空袭防炮击工作,有的省市成立人防机构,普遍采取应急性防护措施手段,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标志着新中国人民防空在部分地区遭受战火中萌芽。

1950年6月,美国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以空军轰炸扫射我国东北边境城市和乡镇,布撒细菌,把战火烧到了我国边境地区。国民党军在美国的支持下,加重了对我东南沿海地区甚至一些纵深城市的空袭和炮击。同时,法军对我云南边境一些城镇也实施了空袭。

国内外敌人的空袭破坏,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蒙受严重损失。面对严峻的形势,一些省市组织动员群众与敌空袭作斗争,进一步加强了群众防空袭准备,建立了人民防空组织机构,公安部发出了关于防空问题的指示。
同年10月31日,周总理对全国防空问题向毛主席等中央领导提交了请示报告,毛主席亲自圈阅同意,标志新中国人民防空工作创立。中央随即作出了关于城市防空准备工作的决策,成立了由周总理任主任的全国人民防空筹备委员会,发布了建立人民防空工作的一系列命令指示,组织开办了首期全国人民防空干部培训班。2010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10月31日为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

为开展人防工作提供了组织、人事保障;要求各地成立各级人民防空筹备委员会,训练人防干部,修建防空掩体,配备通信警报手段,建立防空观察哨、洗消站,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开展反破坏、反轰炸、反细菌战的斗争。
由朝鲜战争引发的严峻局势,以中央作出关于准备人民防空工作问题的决策为标志,新中国人民防空在与敌空袭炮击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的重大历史时刻应运而生。
二、在经济建设展开和战争余火中发育
1953年7月,历时3年的朝鲜战争宣告结束。但是,国民党军有时还对我沿海地区城镇进行轰炸、炮击和空投反动传单。同时,我国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工作。

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人民防空工作怎么开展,摆在了中央面前。同年11月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人民防空工作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在和平时期随着国家的建设,根据需要和可能,做好人民防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立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人防工作方针。
1954年4月,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成立,周总理亲自任主任,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加强了对人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作出了一系列促进人防事业发展的决策和规定。

中央各有关部门建立人防机构,各省和主要城市先后成立人民防空组织机构,着力在人防工事、通信警报、防毒救护和重要工矿企业贯彻防空措施等方面,制定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推进人防建设逐步走上正常发展轨道。

1953年至1957年的4年,虽然时间不长,但人防事业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全面起步。在战争余火的考验锻炼中,在主要城市和工业系统得到了较快发展,人防业务领域有了一定拓展,人防设施设备建设有了规范性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