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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防办积极组织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日期:2016-03-18 10:34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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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17日下午,宜昌市人防办在《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即将施行前,组织全办人员对该《问责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

  办党总支书记裴学武同志重点围绕《问责办法》的行政问责情形(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11种滥用法定职责行为、6种慢作为怠于履职行为)、行政问责方式及适用、行政问责程序、出台背景等内容组织了大家学习,对《问责办法》出台做了深入解读,并就结合人防实际,如何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问责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办上下要结合当前工作,明确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责追究行为,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导向,为全面推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