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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和试鸣防空警报有哪些规定?
日期:2016-03-02 15:22
来源:宜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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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